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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细则 | 【汇总二】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各学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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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4 17:34: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说明【汇总二】包含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信息科技研究所、MPA教育中心、工程管理硕士(ME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APcc)、金融硕士(MF)。其它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见【汇总一】。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面试分组
学院面试分设计学专业组、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组和景观规划设计专业加艺术专业3组。外语口语面试单独设组。
二、面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统考录取名额:设计学11个,景观规划设计6个,工业设计工程24个,艺术4个。
复试考生比例: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录取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1:1.4。
四、录取原则
1、设计学: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工业设计工程:本专业招生重点考查考生工程知识、动手能力(效果图、工程图)和设计构思能力,录取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艺术硕士: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招生计划不足部分从设计学专业复试落选考生中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
4、景观规划设计: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五、调剂政策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面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专业复试未录取
2)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3)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调剂申请
2、调剂考生不再组织面试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3226、邮箱:qianxf@ecust.edu.cn、办公室:八教503C。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
                                           2017年3月22日
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硕士专业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复试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同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        复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
·        外语与专业面试在同组进行。
·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        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        本专业2017年统考硕士招生名额7人,名额有限,录满为止。
·        复试期间若需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64253796
      邮  箱:tyjw@ecust.edu.cn
      地  点:体育馆102
      联系人:樊老师
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2日
法学院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调剂
我院所有专业不接受校外调剂,法律(法学)专业接受校内调剂。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是法学,且学士学位是法学学位。
二、招生名额
2017年法学院各专业招生名额如下:
1、法学硕士:10名
2、法律硕士:20名,其中,法律(非法学)专业16名,法律(法学)专业4名。
三、面试
复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小组由本院5名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面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
四、录取
本次录取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1:1.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为不合格,即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1、法学: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法律(非法学):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法律(法学):第一志愿为本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
4、奖学金评定原则: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优先,调剂考生之间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64252003,邮箱youmeit@ecust.edu.cn,办公室:五教429。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
                                          2017年3月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面试分组
1. 学院成立4个面试小组:3个专业面试小组和1个英语口语面试小组。其中,3个专业面试小组分别为:哲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
2. 每个专业面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一名为组长,每个专业面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具体工作;英语口语面试小组由3名教师组成。
二、统考录取名额
统考录取名额:哲学2个,政治学理论4个,马克思主义理论8个。
三、面试政策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录取
    我院三个专业考生分别按专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64252046
邮箱:songj@ecust.edu.cn
办公室:一教20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
高等教育研究所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高教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所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高教所成立由5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高教所招生名额为7人。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方能领取准考证。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录取
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
六、其他
本细则由本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本所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21-64252414
邮箱:gaofangyi@ecust.edu.cn
地址:四教308高教所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信息科技研究所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科技信息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名额与录取比例
情报学招生人数:3人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一)复试内容
除全校统一命题、评分的内容外,本所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学科特色确定其余部分的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的考核。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
1. 笔试(40分)
(1)基础英语听力(5分)
(2)专业知识和技能(35分)。由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统一命题;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综合素质测试。此项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2. 综合面试(60分)
(1)外语口语交流能力(5分)。由外语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考核。
(2)专业素质能力(45分)。其中包括知识掌握程度、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由考生对随机抽取的试题内容和面试专家的现场提问进行回答)。
(3)综合能力(10分)。包括本科期间的表现、创新意识和潜力、沟通交流能力、表达能力等。其中学生大学阶段的学习、研究、实践经历,考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面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
五、复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由小组秘书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复试规则和要求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本所在规定时间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本所发给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本所将及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确认其是否通过复试资格审查。
(二)体检
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其它
    本细则由我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我所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64250884   
邮箱: qbjw@ecust.edu.cn
办公室:  图书馆314室
华东理工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
2017年3月7日
MPA教育中心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MPA教育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2017年我校全日制MPA招生名额是30人,非全日制MPA招生名额115人。全日制MPA和非全日制MPA均接受调剂。
二、面试分组
因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先对面试考生按照准考证号的顺序划分面试小组,然后根据抽签结果决定每组面试教师具体所对应的面试小组。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一)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
1. 笔试(40分)
(1)基础英语听力(5分)
(2)专业知识和技能(30分)。
(3)政治理论考试(5分)。
(4)综合素质测试。此项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2. 综合面试(60分)
(1)外语口语交流能力(5分)。
(2)专业素质能力(45分)。
(3)综合能力(10分)。
(二)特殊加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 = 复试笔试成绩 + 复试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各组之间的面试成绩给予数学加权处理,即根据每组平均值与总平均值的差异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处理后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录取
2017年全日制MPA的录取按照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1-64253573
邮箱:wzz@ecust.edu.cn
办公室: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403室(五教403室)
工程管理硕士(MEM)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源质量保证的主要环节,商学院2017年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及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MEM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专家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设秘书1名,负责具体文秘工作。
三、复试规则和要求
(一)复试资格确认
1. 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院发放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分数线要求:考生全国联考初试成绩需达到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MEM录取分数线要求。
3. 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MEM不招收调剂学生,只招收第一志愿报考华理MEM的考生。第一志愿的考生复试资料审核通过,且全国联考初试成绩达到了华理MEM录取分数线要求,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二)体检
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
四、复试材料的提交与审核
网上提交:考生登录华东理工大学MEM官网面试系统在线提交。
提交网址:admi.ecust.edu.cn
考生复试材料包括:
1. 准考证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必须)和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证书需要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请把大学成绩单原件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单位或毕业学校红章均可)。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复试成绩总分200分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笔试+个人综合素质面试
(一)政治笔试(满分60分)
     由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政治卷面总分为100分,我院根据学校的政治考试分值,再按60分制进行折算,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40分)
1. 个人中文面试(满分5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与整体素质,此部分内容由考官根据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提问,考官将从工程技术背景、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并评分。
2 . 英语口语面试(满分30分)
英语口语面试与个人中文面试一并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等。
3. 无领导小组讨论(满分60分)
(1)主要考察考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潜质。
(2)考生被随机编入面试小组,根据考试现场提供的案例资料,进行小组讨论和自由发言。每个小组无领导小组面试时间为30-40分钟(每组6-8人,总时间视小组面试人数而定)。
      (三)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政治笔试+个人综合素质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2)×50%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原则
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2017年招生计划:107人(非全日制)
八、复试其它注意事项
1.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1)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审核资料或未能通过考生资格审核者;
(2)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
2. 在面试过程中,考官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它指示材料或推荐信函。
3. 考生应对面试之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4. 已参加2017年度优秀学员选拔面试的考生,其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将计入本方案中的相应成绩中。
本细则由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工程管理硕士项目部联系,联系方式:
电话:021-64251151
邮箱:mem@ecust.edu.cn
地址:华东理工大学第三教学楼308室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17年3月22日
工商管理硕士(MBA)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 2017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源质量保证的主要环节,商学院2017

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及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MBA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专家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
人组成,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每个面试小组由5 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 名,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设秘书1 名,负责具体文秘工作。
三、复试规则和要求
(一)复试资格确认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考生于2017 年3 月31 日之前提交学校所规定复试材料,复试资料由华理MBA 招生委员进行审核。
(2)分数线要求:考生全国联考初试成绩需达到2017 年华东理工大学MBA 录取分数线要求。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料审核通过,且全国联考初试成绩2017 年华东理工大学MBA 录取分数线要求,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2.调剂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调剂考生于2017 年3 月31 日(此时间可以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之前提交学校所规定复试材料,复试资料由华理MBA 招生委员进行审核。
(2)调剂分数线要求:调剂考生全国联考初试成绩需达到2017 年华东理工大学MBA 录取分数线要求。
调剂考生复试资料审核通过,且全国联考初试成绩达到了2017 年2017 年华东理工大学MBA 录取分数线要求,方可获得调剂复试资格。华理MBA 招生办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复试相关安排。
(二)体检
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
四、复试材料的提交与审核
(一)第一志愿考生材料提交要求
发放时间: 2016 年12 月24 日联考结束后,通过邮件形式发布复试所需材料。
提交时间:2017 年3 月31 日之前提交复试材料。
网上提交:考生登录华东理工大学MBA 官网面试系统在线提交。
提交网址:admi.ecust.edu.cn
(二)调剂考生复试资料提交要求
发布时间:调剂信息得到后,初步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发布复试资料提交通知。
提交时间:2017 年3 月31 日之前提交复试材料(此时间可以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网上提交:考生登录华东理工大学MBA 官网面试系统在线提交。
提交网址:admi.ecust.edu.cn
并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网上调剂申报。
(三)考生复试材料资料包括:
1.准考证复印件;
2.联考成绩单(只针对调剂考生);
3.毕业证书(必须)、学位证书(如有)复印件各一份(国外证书需要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大学成绩单(请把大学成绩单原件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单位或毕业学校红章均可)。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复试成绩总分300 分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笔试+个人综合素质面试+个人背景考察
(一)政治笔试(满分 60 分)
由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政治卷面总分为100 分,我院根据学校的政治考试分值,再按60 分制进行折算,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满分 140 分)
1.个人中文面试(满分50 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与整体素质,此部分内容由考官根据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提问,考官将从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并评分。
2.英语口语面试(满分30 分)
英语口语面试与个人中文面试一并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等。
3.无领导小组讨论(满分60 分)
(1)主要考察考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潜质。
(2)考生被随机编入面试小组,根据考试现场提供的案例资料,进行小组讨论和自由发言。每个小组无领导小组面试时间为30-40 分钟(每组6-8 人,总时间视小组面试人数而定)。
(三)个人背景考察(100 分)
考生个人背景考察根据考生工龄、教育背景、职务、公司背景、资格证书、外语水平等综合情况,由华东理工大学MBA 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评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政治笔试+个人综合素质面试分+个人背景考察分。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3)×50%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原则
2017 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8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2017 年招生计划
132 人(全日制)
200 人(非全日制)
八、复试其它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1)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审核资料或未能通过考生资格审核者;
(2)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30 分钟以上者。
2.在面试过程中,考官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它指示材料或推荐信函。
3.考生应对面试之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4.已参加2017 年度优秀学员选拔面试的考生,其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将计入本方案中的相应成绩中。
本细则由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BA 项目部联系,联系方式:
电话:021- 64252634
邮箱:mba@ecust.edu.cn
地址:华东理工大学第三教学楼303 室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17 年3 月22 日
会计硕士(MAPcc)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源质量保证的主要环节,商学院2017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及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个面试专家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设秘书1名,负责具体文秘工作。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时间
1. 全日制考生报道、资格审查: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
复试宣讲:2017年3月25日(周六)下午
全日制考生面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27日、28日、29日,分四天面试。
2. 非全日制考生报道、资格审查: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
复试宣讲: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
非全日制考生面试时间:2017年4月3日(周一)。
(二)面试顺序
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的时间和组别。
面试小组由组长在面试当天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的组别和地点。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一)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
1. 笔试(40分)
(1)基础英语听力(5分)
(2)专业知识和技能(30分)
(3)政治理论考试(5分)
(4)综合素质测试。此项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2. 综合面试(60分)
(1)外语口语交流能力(5分)
(2)专业素质能力(45分)
(3)综合能力(10分)
(二)特殊加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消除组与组之间的评分差异,通过计算各小组均分进行加权平均,对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五、复试规则和要求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院发给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体检
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2017年会计硕士(MPAcc)的复试分数线为:英语二:55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09分,总分:175分。
(四)招生计划数与复试比
我校2017年会计硕士招生总计划数为290人,其中全日制90人,非全日制200人,复试比1:2。
六、校内调剂
我校2017年会计硕士实行校内调剂,报考全日制方向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方向。
申请调剂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调剂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申请校内调剂学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17年会计硕士(MPAcc)复试分数线。
七、录取
(一)第一志愿录取
2017年会计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类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调剂录取
在既定的调剂名额的基础上,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八、其他
(一)录取新生学费及奖学金的确定
       录取的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需要交纳的培养费标准详见《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录取新生的奖助学金确定按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执行。
(二)录取结果及名单公式
学院在复试结束、复试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及不录取名单及时公式,同时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本细则由商学院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会计硕士项目部联系,联系方式:
电话:021-64252787
邮箱:mpacc@ecust.edu.cn
地址:第三教学楼303室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17年3月23日
金融硕士(MF)2017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源质量保证的主要环节,商学院2017年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及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商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三个面试专家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组成,商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设秘书1名,负责具体文秘工作。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时间
     考生报道、资格审查: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
     复试宣讲:2017年3月31日(周五)下午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日(周日)。
(二)面试顺序
     考生在资格审查当天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的时间和组别。
     面试小组由组长在面试当天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的组别和地点。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一)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
1. 笔试(40分)
(1)基础英语听力(5分)
(2)专业知识和技能(35分)
(3)综合素质测试。此项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2. 综合面试(60分)
(1)外语口语交流能力(5分)
(2)专业素质能力(45分)
(3)综合能力(10分)
(二)特殊加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消除组与组之间的评分差异,通过计算各小组均分进行加权平均,对考生的面试初始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五、复试规则和要求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院发给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资格审查有疑问的,学院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体检
      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
(三)复试分数线
      我校金融硕士(MF)的复试分数线为: 思想政治理论:46分,英语二:46分,数学三:69分,金融学综合:69分,总分:335分。
(四)招生计划数
      我校2017年金融硕士招生计划数为43人。
六、调剂
按照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我院金融硕士(MF)进行调剂复试。
申请调剂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调剂学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17年金融硕士(MF)复试分数线;
(2)申请调剂学生的本科院校原则上为985高校、211高校或者知名财经类院校。
七、录取
(一)第一志愿录取
      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调剂录取
      在既定的调剂名额的基础上,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八、其他
(一)录取新生学费及奖学金的确定
      录取的金融硕士(MF)研究生需要交纳的培养费标准详见《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金融硕士招生简章》; 录取新生的奖助学金确定按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执行。
(二)录取结果及名单公式
      学院在复试结束、复试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及不录取名单及时公式,同时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本细则由商学院金融硕士(MF)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金融硕士项目部联系,联系方式:
电话:021-64252787
邮箱:mf@ecust.edu.cn
地址:第三教学楼303室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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