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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出炉,其中,上财限报10所高校,华东理工限报3所院校,上外限报2所高校。 上财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情况
 上财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招收100人,有2468人通过初审,最终104人入选,考试通过率4.2%左右。据悉,2016年有10900多人报名了上财,初审通过率23%左右。
 
 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2016自主招生入选考生 人数分布统计表
 
 |  | 河北 
 | 8 
 |  | 辽宁 
 | 11 
 |  | 黑龙江 
 | 1 
 |  | 上海 
 | 14 
 |  | 江苏 
 | 53 
 |  | 浙江 
 | 4 
 |  | 安徽 
 | 1 
 |  | 江西 
 | 1 
 |  | 山东 
 | 3 
 |  | 河南 
 | 1 
 |  | 湖北 
 | 2 
 |  | 广东 
 | 1 
 |  | 四川 
 | 4 
 |  | 总数 
 | 104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科学选才,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思想品德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招生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7年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品质优秀、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具有明显财经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语文(作文)、英语竞赛中获其中任意两个不同学科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财经素养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4日。
 (三)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安排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考生于5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论,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用(10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5月25日至6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
 (一)笔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考生请于6月13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结果,我校将按照自主招生计划的150%确定面试名单。
 (二)面试
 1.测试内容:综合评价考量学生的整体素质、身心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主要从科学素养、经管潜质、综合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2.测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注: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面试考生如因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等原因,并能提供相应证明,可向我校招办提出交通、住宿补贴申请,我校将酌情予以补贴。
 四、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上海、浙江两地仅限选考物理的考生可填报统计学类专业;|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 会计学 
 | 10 
 |  | 财务管理 
 | 4 
 |  | 金融学 
 | 7 
 |  | 保险学(保险精算) 
 | 3 
 |  | 工商管理类 
 | 10 
 |  | 经济学类 
 | 14 
 |  | 法学类 
 | 6 
 |  | 财政学类 
 | 5 
 |  | 投资学 
 | 2 
 |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2 
 |  | 公共管理类 
 | 4 
 |  | 新闻学 
 | 3 
 |  | 社会学 
 | 3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 
 |  | 电子商务 
 | 5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 统计学类 
 | 10 
 |  | 数学类 
 | 4 
 |  | 合计 
 | 100 
 |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BB。
 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公示考生将给予A、B二档录取优惠政策。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00分,英语10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我校指定专业,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并按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五、咨询
 注: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划线,排名前40%的考生给予A档录取优惠政策;其余考生给予B档录取优惠政策。
 电话:021-65904372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六、组织与监督
 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学校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 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 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机关处理。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我校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外国语大学“培育思想素质过硬、中外人文底蕴深厚、跨文化沟通和专业能力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的育人目标,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秀、具有语言文学方面特长和外语学习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之一: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外教社杯”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大赛(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主办)、“外研社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大赛(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主办)、“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国日报社主办)、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课堂内外杂志社主办)。
 2.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之一:上海市高中英语竞赛(上海海文音像出版社等主办)、上海市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翻译委员会等主办)、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中文自修杂志社等主办)。
 3.在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一模考试中,外语单科成绩均在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排名前2%以内。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文件精神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208人以内。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件3(适用于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4(适用于上海市考生)、附件5(适用于浙江省考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市和浙江省不区分文理科),在高中阶段表现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考生。
 2. 在2016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化工杯竞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
 3. 在部分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及要求详见附件1)。
 4. 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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